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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四条 省级资金的主要用途应加上:农村客运行业管理经费。因为农村客运管理难度大,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县级管理部门财政普遍预算不足,适当增加行业管理经费,有利于农村客运安全、有序发展。 | 廖荣耀 | 2022-02-23 09:49:12 | 不予采纳。省厅每年下拨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专项经费,不得重复补助。 | |
2 | 删除 第十条 省级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的规定 | 廖荣耀 | 2022-02-23 10:01:35 | 不予采纳。省厅每年下拨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专项经费,不得重复补助。 | |
3 |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村村通客车”考核工作的通知,考核内容的第四点是“农村客运融合发展情况”。原定的农村客运发展资金发放范围是:农村客运车辆保险、部分农村客流量零少线路的营运亏损补贴、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管理维护、公交化改造、农村客运站点运行维护、从业人员再教育、行业管理工作经费等。建议将“客货邮”纳入补贴范围,促进农村客运融合发展。 | 丁世华 | 2022-03-09 15:12:07 | 不予采纳。2021年度“村村通客车”考核主要是依据全年农村客运发展重点工作部署和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为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不能将考核内容与农村客运发展资金用途挂钩。同时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农村客运发展补助资金中已考虑了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政策。 |
关于征求《湖北省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21 15:41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