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规范湖北省内河小型渔业船舶检验程序和技术规范,保障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有序开展。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武汉理工大学开展了现场调研并编制了《湖北省内河小型渔船检验规则》《湖北省内河小型渔船技术规则》,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30日(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9月10日),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反馈。
地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武汉市建设大道428号)
电话:027-83460674(港航海事处),传真:027-83460318
附件:1.《湖北省内河小型渔船检验规则》
2.《湖北省内河小型渔船技术规则》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