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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5-02-15 21:07   来源:黄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一)贯彻实施公路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参与全市普通公路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行业政策研究编制工作。

(二)承担全市公路行业统计和调查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建议计划编制工作;参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建议计划编制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执行工作。

(三)承担权限内的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公路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前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辖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参与全市公路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和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

(四)承担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考核评价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辖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工作。

(五)承担全市农村公路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农村公路建养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价等事务性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灾毁防治工作。

(六)承担权限内普通公路涉路许可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资产保护维护、路产登记、赔补偿等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市辖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路产保护工作。

(七)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控设施的运行监测、处置协调、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权限内普通国省干线智慧公路、绿色公路建设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智慧建设、科技创新、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绿色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应急事务

性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防汛、灾毁防治工作;承担市级公路交通战备和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参与全市公路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公路安全生产的业务指导。

(九)负责全市公路系统财务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参与全市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绩效评价及审计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