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第二次通报“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内河渔业船舶信息的通知》(海船检函〔2025〕1853号)及《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渔业船舶检验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函〔2025〕62号)等相关要求,黄石市船舶检验处对辖区渔业船舶进行全面的清查,现将“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予以公示。
请涉及附件中“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于2025年11月21日前及时申请检验,配合我处核查船舶是否属于应当注销船检证书的情形;逾期不申请、未予报告的船舶,将统一将船舶状态标记为“注销”。
若上述被标记“注销”状态的船舶以后确实能够证明没有报废或者灭失,其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可以申请检验并在满足规则规范的前提下恢复正常检验状态。
联系人:汪伟斌,电话:0714-6363771
附件:黄石辖区“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渔业船舶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