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党建 > 文明创建

大冶交通“八个加强”支持生态文明城市创建

发布时间:2021-04-26 10:23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
 

4月上旬开始,大冶市以交通部门牵头组建的联合整治执法队伍,以栖儒桥检测站固定点和金湖、保安、还地桥、陈贵、铁东线临时治超点相结合方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沿途抛、冒、滴、漏等超限超载车等货车。截至427日,共检测车辆148台次,查处超限车辆38台次,卸转货物1300.8吨,公安行政处罚车辆15台次,罚款18500元,扣分84分,动用执法人员216人次,执法车辆30车次。

当前,大冶交通部门以不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推进节能降耗、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为方向,做八个加强文章,支持大冶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和堆场扬尘治理。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六有”措施到位,全面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严格落实交通工程按行业施工扬尘管控要求,充分有效的遏制施工扬尘,对未能按要求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工地,一律实行停工整治。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各类施工工地内禁止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

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普通干线公路路面清扫力度。实行以机械清扫为主,人工清扫为辅的保洁作业方式,清扫作业时做到基本不扬尘,根据路况及天气情况适时洒水除尘、清扫频率适当增加。加强路域环境治理力度,以“八无”管理为目标,以集镇路段、非公路标志、堆放物料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维护公路干线环境干净整洁。

加强运输扬尘治理的力度。强化路面执法,在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查处货车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扬尘污染大气行为,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输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加强噪声监控管理。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出租车、公交车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及时查处和制止在学校、居民区、有禁鸣标志区域等产生噪音的出租车、公交车、运输企业车辆的噪声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配合环保、公安部门开展对客货车辆开展有关污染治理工作,客运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加大对冒黑烟、载货车等车辆查控力度,对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加强节能环保车辆的推广应用。结合大冶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城市公交发展现状和居民实际出行需要,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纳入到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明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环境改善、能源节约等方面的显著效果和重大作用。继续增车辟线、优化线网、提升服务,更好地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

加强绿色出行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媒介,广泛传播绿色出行理念,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认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动员更多群众参与选择共享单车、自行车、步行等交通方式出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村居、广场、企业等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加强大宗物料运输物流企业错峰运输管控。涉及大冶市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