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动态 > 交通快报

市交通局组织召开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22 22:28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分享:
 

为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深入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全面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319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全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推进会议,就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进行再部署、责任再压实、措施再强化。市码头整治办成员单位、阳新县交运局、新港园区建设局、3家船舶污染物就接收单位、16家港口企业参加会议。

会上,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了全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船舶港口水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联合监管的通知》。阳新县、新港园区汇报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专用码头建设和运营管理情况;3家船舶污染物就接收单位、16家港口企业汇报了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营情况、污染物接收数据,并提出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环节存在的问题与建议。针对部分靠港船舶交付数据失真、高桩码头枯水季污水交付困难、污水处置率高等问题,市码头整治办成员单位分别提出了解决建议和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伍安国主持会议,对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是各地各部门、港口企业、污染物接收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长江大保护工作极端重要性,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的极端紧迫性。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要从点的突破向整体提升转型,推动工作成效从量到质的转变;二是要加快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督促港口企业尽快完成污水自动上传流量计安装、配置生活垃圾电子秤。三是要进一步压实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链条责任。全面压实港口企业、船舶经营人、接收转运单位的主体责任,构建完善属地政府的管理责任,发挥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共抓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四是进一步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对首次发现的轻微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将依法处置,并予以曝光。五是加强宣传报道,营造保护长江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