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航局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推进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督促全市4家水运企业完成了4艘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并督促船检部门依法对改造完成后的船舶进行检验,核发了船舶检验证书,圆满完成了部省下达的年度改造计划。
据了解,4家水运企业申领船舶受电设施改造资金共22万元。为加快落实企业改造资金补助,我局积极与财政局进行协调沟通,并为相关企业出具《关于2021年黄石市船舶受电设施改造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确保企业补助资金申领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部省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工作,并为企业做好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我市港口岸电使用率,助力我市水运绿色发展。(吴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