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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召开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22-04-26 16:58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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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2022年4月24日,市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推进会议,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伍安国参加并主持会议。会议邀请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链条上各监管成员单位、主要港口企业、第三方污染物接收企业有关负责人参会。

会议首先通报了2021年全市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传达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文件精神,集中观看了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对我市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就2022年交通运输系统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上各参会企业分别就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港口岸电建设使用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表态发言,各监管部门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现场收集办理了一批突出问题。特别是新冶钢岸电使用问题,在监管部门协调下,企业达成共识,相关问题在会议现场得到解决。

伍安国同志就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认识,提升站位。市县两级监管单位和各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确保我市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加快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指导督促棋盘洲、富池两座污染物接收专用码头完成验收、投入运营;督促长江沿线码头全部安装智能流量计,严防船舶污染物虚假接收、交付;争取国网公司支持,加快完成岸电设施配套改造,按时完成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压实各港口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各类港口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满足要求,达到行业标准。三是要落实市、县两级监管责任。市级部门要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判分析。属地政府要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县两级共同发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市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将针对本次会议上探讨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巡查、督导,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将持续加强政企沟通与交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工作合力,提高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圆满完成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