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部门预算

黄石市交通系统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30 16:20  

分享: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民用航空、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信息引导和市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办法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物流市场监管,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含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城市客运)、物流运输、车船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道路和水路运输服务业等行业管理。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指导全市城乡客运站场、城乡物流配送园区等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物流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交通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造价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本市行政辖区内港口、码头、渡口和内河、湖泊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负责全市行政辖区内港口、码头经营许可的审批和管理。

  7、负责物流企业的市场准入资质核定和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城乡物流配送改革发展工作。推动物流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特许经营、多式联运、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村物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市物流领域信用和统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物流从业人员的培训、职业资格认定、物流企业的分类与评定。指导全市物流系统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物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交通稽查和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监督管理。

  9、指导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道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10、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管理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11、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信息(机构设置等)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下辖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市港航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处、交通重点工程办公室。其中:黄石市公路管理局直管黄石市公路养护中心、黄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黄石市铁山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黄石市西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下属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处、交通重点工程办公室与交通运输局机关合编预算。系统内人员编制核定数为572人,年末实有在职在岗人数473人,聘用工作人员9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2017年收入22430.27万元,比上年收入增加182.64万元,同比增长0.82%。

  2017年支出20000.84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2599.59万元,同比下降11.50%。

  2、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9,462.6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18,723.92万元;同比增长97.87%。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  9,462.6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9001.43万元;同比增长    100.80%。

  (二)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57.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6.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0.16万元, “公务接待费”9.37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减少6.74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控各项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4.91万元,增长10.49%。

  2、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1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系统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辆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5辆。

  4、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系统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1050人次,共9.37万元;无外事接待。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系统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4.44万元,比2016年减少 70.49万元,下降10%。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系统2017年度政府采购年初预算442.50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2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系统共有车辆6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6辆,其它用车2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资产较上年度增加3689.36万元。

  (六)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系统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情况如下:

  部门资产管理规范,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良好,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专项资金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能有效使用,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为全市优质高效的完成了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公路新改建的任务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质量安全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⑴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包括: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