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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型“四超”车辆被市公路路政大队查获

发布时间:2020-09-11 12:3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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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勘定和取证,9月7日,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路政执法人员将《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安徽省蒙城县某物流公司皖S-D7755车辆司乘人员,明确告知该车辆的运输行为违法,路政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这辆装载超大型工业(整体)构件的皖S-D7755特种运载车辆,是市公路路政大队巡查人员9月4日在412省道黄阳线(父子山隧进口前)K27+220处查获的。

在检查现场,路政执法人员查验了车辆相关证件,调阅了检测系统适实检测数据。公路部门设在黄阳公路的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随机记录资料显示,该车往阳新方向行驶,速度19.7公里/小时,这辆特种运载车辆上路总重量168.20吨,超重243.27%,共超重119.20吨。路政人员核实认定,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擅自上路运输,且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据了解,该车运输的是市内某企业阳新富池基地等待安装的大型构件。

市公路局路政科科长马建喜说,这类在省道等干线公路运输超长、超宽、超高、超重整体构件的车辆,上路前,必须按《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取得交通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负责人张盛明说,这类运送超大型不可分拆整体构件的公路运输行为,涉及人身、路桥、交通等重大安全事项较多。按规定,在取得上路运输的行政许可过程中,审批部门将对运输路线的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坡度、急弯、路宽等进行勘察检测;取得行政许可后,桥梁、涵洞等需要加固的要提前加固,隧道等通道中的设施,需要拆除的要提前拆除;上路运输前,要规划和勘定线路,要制定运输方案;在实际运输过程中,还需全线护送。

目前,该车辆的违法运输行为已终止,车辆原地停放,等待行政审批。为确保该路段车辆行驶安全,路政人员在车辆周边设置了安全区和警示标识,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樊华厦、孙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