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受前期疫情影响港口趸船未如期检验,导致新冶钢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到期难以“过审”换发新证,业主到“市民之家”交通窗口说明情况后,想不到经过承诺认证后就迅速“通关”,待趸船检验合格即可承接码头装运业务。这是我局行政审批“证照分离”流程再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而对“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港口经营(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等3项经营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惠及运输企业的一个缩影。
据行政审批科负责人介绍,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申请人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履行承诺、达到经 营许可条件并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同时,为确保运输市场稳定,我局对承诺企业跟踪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和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凡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将视情节轻重撤销许可证、限期整改,直至依法撤销许可证,从源头杜绝“蒙蔽过关”或“剑走偏锋”现象发生。
自实施告知承诺制1个多月来,还有华新水泥(阳新)有限公司、富池装卸运输公司等2家港口运输(装运)企业因此受益,实现了承诺达标后生产与安全“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