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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14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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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 》精神,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应用制度为主线,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载体,大力营造“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交通运输行业诚信理念,推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注重科学规划 

  依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十三五”全省“智慧交通”建设的总体指导意见,拟订《黄石市交通运输行业“十三五”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并纳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加快构建面向社会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促进行业现有各类信用信息系统的升级完善与对接融合。协调黄石交通信息中心建设,积极做好顶层设计,以及信用信息平台整合的各项前期工作。做好与省、市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的准备工作,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信用信息网上公示渠道。 

  (三)建立诚信考核指标体系 

  针对交通运输部门行业监管不同门类,分别制订项目建设、客货运、机动车维修、出租车公司、物流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危货运输企业的诚信考评内容,以便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从事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的诚信状况。 

  (四)加快实施分类考核评价  

  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制定诚信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等级和评价周期等,建立完善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分类考核评价机制。 

  (五)加快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建设 

  建立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收集和整理制度,大力完善诚信信息披露和查询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建立与市直其他部门单位的考核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将其他行业部门掌握的与交通运输企业有关的诚信信息,纳入交通运输企业的诚信考核。 

  (六)建立诚信奖惩机制 

  在行业准入、行政审批、资质管理、招投标、评级评优等方面逐步实施信用报告,完善“红榜”制度。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落实企业和个人的黑名单制度、黑名单互通机制、“黑榜”公示制度,依法加强监管。对失信或严重失信的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限制其业务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亲自组织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市局成立交通运输系统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黄荆国;副组长,李红卫,成员由局班子成员,局属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局科宣科。 

  (二)强化督查考核。局属单位要把诚信建设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把诚信制度化与完善行业管理制度相结合,把创建活动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使诚信建设自觉融入交通改革发展全过程。 

  (三)加强对外宣传。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和作法,大力宣传和推广诚信建设过程中的先进经验。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