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继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法治会议精神
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省、市重大法治会议精神作为系统上下学习的重点,纳入局党组和各基层支部的重要学习内容,确保最新法治精神和法治思想在市交通运输局得到全面学习贯彻。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党组带头学法用法。实现党组、中心组以及支部常态化学习法律法规,今年,党组印发了《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的通知》,已经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12次,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在联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3次。
2.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着重加大交通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招标投标、双公示等栏目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组织机构、规划计划、交通统计、资金信息、应急管理等栏目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并建立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持续推进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
1.坚持依法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审批程序办事,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已出具审核单49份,从决策部署上、工作制度上促进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
2.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018年以来共计453份文件进行了再次核查清理,其中涉及企业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5件。根据清理结果,该5份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平竞争要求,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其中1份已经过期作废,另外4份予以保留。并将所有规范性文件报送至市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审核。
(三)坚持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提升审批质效。严格落实法定事项之外无审批以及相关事项备案要求,绝不自行增设门槛或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对13项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局48项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对我局35个审批项目按最低时限进行了压缩。
2.推行柔性执法。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率先提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共计3类7项,被省交通运输厅作为典型在湖北交通报上宣传推广。
(四)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保障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目前已组织对近3年全部执法案卷进行清查梳理,确保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条款等记录准确、完善;每周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公示。
2.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出台了《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不当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同时,在局网站公布了举报邮箱及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组织集中轮训。今年分2期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执法知识全覆盖测试。坚持无纸化学法用法培训活动全员参与,2020年参与率100%,达标率100%。
4.注重以案释法。充分利用市交通运输局多年来第一次举办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的契机,在正式举办听证会前组织相关法制和执法人员举行多轮讨论筹备工作。主动邀请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全程参加听证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以及支队各大队相关负责人列席旁听,通过以案释法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5.开展专项整治。启动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以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两个专项行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系统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对2018年以来共计全部行政处罚案件163件,3503条 12328投诉工单,7件涉及行政执法投诉进行了全面再核实再梳理,未发现违规执法的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发现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2类3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毕。
(五)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行政争议排查化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积极开展普法活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以“路政宣传月”为主题宣传活动,同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六进”学习宣传活动,在局机关、出租车、客运站场开展“民法典亮屏”以及宪法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党内法规知识专题考试,大力开展普法教育。
2.专题开展长江保护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6月8日上午,我局邀请市普法讲师团讲师黄本莲教授为局机关以及局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100余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普法宣讲。并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单行本150余份,发放给干部职工加强学习。12月1日,我局组织局机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法治建设分管负责人、法规科室全体成员以及各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进一步提升了我局执法领域关键少数的法律思维和法治意识。
3.扎实开展行政争议排查化解。及时处理群众通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来信来访、政府热线、“阳光热线”、“局长信箱”等渠道反映的意见,及时办结信访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突出化解出租车群众重大社会风险问题,全力维护行业稳定。
4.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截至目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各一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因个人违规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不服处罚提出行政复议,经行政复议委裁决,处罚金额由一万减少为七千。应诉案件为河口码头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判决结果依然为支持我局做出的行政决定。
三、年度亮点工作
(一)推动执法改革迅速取得成效,市场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10月份正式挂牌运转,2021年作为综合执法改革之后融合的第一年,全面领会综合执法改革精神,在强化依法监管上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69件次,罚款金额281.22万元,案件数量以及处罚金额均为改革前三家局属单位年度总和的一倍以上,有效打击了交通运输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行业生态大幅好转。
(二)加强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显著提升行政执法权威性。2021年,针对强制案件执行难这一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一方面加强案件全流程审核监管,确保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条款准确;另一方面积极主动与法院沟通衔接,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高效衔接,截至目前,申请法院执行强制案件11件次,有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对违法危货运输、违法网约车经营等行为形成了较好打击震慑效果。
(三)积极转变监管服务理念,率先提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2021年初,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以及深入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局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率先提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获得省交通运输厅高度认可并由省交通运输厅在湖北交通报上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执法队伍年龄老化干事热情不足;执法案卷制作上还不够规范;缺乏法律专业人才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通过鼓励考取证书以及招录新晋专业人员等方式,不断优化执法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打造公正文明专业的高素质交通运输执法队伍。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