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无障碍阅读

黄石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四五” 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11-16 09:34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
 

黄石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四五”

发展规划

目  录

一、前言 1

(一)规划背景 1

(二)规划对象和期限 3

(三)规划依据 4

二、形势分析 5

(一)发展成就 5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初步建立 5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5

3.交通基础设施强本固基行动持续推进 6

4.重点运输站场与工具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 6

5.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7

6.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得到显著提升 8

7.科技化和信息化手段运用初见成效 9

(二)主要问题 9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待压实 9

2.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能力不足 10

3.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增量持续增多 10

4.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尚需提高 11

5.行业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11

(三)发展机遇 11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应急工作 11

2.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行业安全应急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12

3.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为行业安全应急工作注入内生动力 13

4.行业治理体系完善为行业安全应急工作注入新动力 14

5.信息技术应用为交通行业安全应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14

三、总体要求 14

(一)指导思想 14

(二)基本原则 15

1.坚持党的领导 15

2.坚持依法治理 15

3.坚持预防为主 15

4.坚持精准治理 15

5.坚持专项整治 16

6.坚持科技赋能 16

(三)发展目标 16

1.总体目标 16

2.具体目标 18

四、重点任务 19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 19

1.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 19

2.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 19

(二)建立健全行业安全治理体系 20

1.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

2.推进监督检查信息化和多样化 21

3.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 21

(三)着力强化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 22

1.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21

2.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成果的应用 22

3.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2

4.推进重大风险双重预防机制落实 23

(四)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23

1.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本质安全 23

2.提升基础设施及其运行的信息化水平 24

3.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 25

(五)持续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活动 25

1.持续加强道路运输专项整治 25

2.深入开展公路设施运行专项整治 25

3.深入开展水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26

4.深入开展公共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27

(六)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28

1.加强行业应急预案管理 28

2.提升防御响应能力 28

3.推进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28

4.完善应急联动和指挥机制 29

5.推进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 30

6.加强基层应急队伍能力建设 30

(七)大力推动科技人文发展 30

1.推进交通安全文化建设 30

2.加大安全应急宣传教育 31

3.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32

4.充分运用四新科技手段 32

五、重点工程 33

(一)安全生产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33

(二)市(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系统 33

(三)黄石市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34

(四)黄石市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 34

(五)黄石市交通运输应急科普教育基地 35

(六)黄石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系统 35

六、保障措施 36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职尽责 36

(二)拓宽资金渠道、夯实基础保障 36

(三)健全评估机制、落实跟踪督导 36

(四)强化沟通协作、加规划衔接 37


本规划面向交通强国建设总目标,支撑黄石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针对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的综合性和全局性问题,贯彻执行《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黄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统筹部署“十四五”期间黄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一、前言

(一)规划背景

黄石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地处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几何中心和武汉城市圈与江西鄱阳湖城市圈交汇叠加地带,与黄冈市隔江相望,北接鄂州市鄂城区,西靠武汉市江夏区、鄂州市梁子湖区,西南与咸宁市咸安区、通山县为邻,东南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瑞昌市接壤。黄石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国务院批准的沿江开放城市、全国内河主要港口城市和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有着深厚的工业文化底蕴和雄厚的工业基础。

黄石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在国家“6轴7廊8通道”的交通网主骨架中,黄石处在“京津冀-粤港澳主轴”“长三角-成渝主轴”和“福银通道”组成的“两轴一通道”交汇处,是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之一。4条国家高速公路(大广、沪渝、福银、杭瑞)、4条省级高速公路蕲嘉、麻阳、鄂咸、武阳(在建)和已建4座长江大桥,已经形成“二纵三横四桥两环”高速公路主骨架网、“六纵六横三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四通八达通村联组农村公路网。黄石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和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水路有长江黄金水道,陆路有2条铁路(武九铁路、武九客专),建成长江中游第一条公铁水多式联运示范线路,实现公铁水无缝对接,打通长江三峡翻坝运输第二通道。黄石市已然形成了以公路、铁路、水路、管道为骨干的“内联外畅”运输通道和以重点港区、主要铁路、公路站场为核心的综合运输枢纽。

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共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39家(其中旅游包车企业15家)、道路旅客运输个体经营户12家,共有道路营运车辆1288辆;城市公交经营企业6家(含轮渡公司1家)、城市公交车421辆出租车经营企业16家、出租车2012辆,城市每万人拥有出租车8.15辆;全市运政网登记在册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656家(其中危货运输企业39家)、道路货物运输个体经营户2454家、汽车维修企业695家、驾校29家、汽车租赁企业6家,共有道路货物营运车辆6919辆(其中危货车辆715辆)、总载重9554吨;全市共有水运企业8家,船舶75艘,总载重12.535万吨。其中海船53艘,载重7.1855万吨;内河船舶22艘,载重5.348万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党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交通安全生产体系,强化交通应急救援能力。交通运输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和重要的服务性行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于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交通运输行业面临着行政事权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着改革复杂性和系统性的考验,亟待通过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与创新,深化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交通运输规划历来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落地实施的第一个五年。科学编制好黄石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四五”发展规划,对于落实党中央精神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好黄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十分重要,有助于推动黄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对于发挥交通运输“先行官”作用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亟待通过本次规划,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发展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交通。

(二)规划对象和期限

规划对象: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治理体系、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重点专项领域治理能力和应急体系等方面的规划方案及实施计划。

规划期限:规划基年为2020年,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

(三)规划依据

主要包括国家、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厅、黄石市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局相关文件和发展规划资料,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国发〔2021〕36号)

2.《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应急发〔2022〕17号)

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十四五”规划》(交安监发〔2021〕96号)

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交发〔2022〕35号)

5.《湖北省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鄂政办发〔2021〕48号)

6.《黄石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7.《黄石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二、形势分析

(一)发展成就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初步建立。“十三五”期间,黄石交通运输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体系“由散到合”,2017年黄石市交通运输局设置安全监督科,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也相应成立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内设机构,对一些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监管力量薄弱的基层所站增配人员,并将纪委、政工、监察等部门纳入局安委会,改变原来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分散在各业务部门的局面,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效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由粗到细”,2018年,全面清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权责清单,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体系“由虚到实”,制定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严格目标管理,与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签订平安建设(综治)责任书,层层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2020年以来,黄石市交通运输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在全系统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保障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行业监管,通过常态化安全检查、严厉地处罚整治,有效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并有效遏制行业安全生产乱象。危货运输领域实施“重点企业监管”,采用严格执法、多方式检查、约谈、严把危货运输从业资格关、违法线索移交等方式推进该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公路领域以“基础设施建设、灾害防治、路域环境整治、超限超载治理”为重点,持续推进相关建设及整治工作任务,有效保障公路通行安全。水路领域以“港口码头、水运企业、渡口渡船”为重点,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拳打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城市客运领域以“出租车、公交行业打非治违”为重点,结合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本遏制客运车辆不规范进出站、超速违章,出租车网约车非法违规运行等顽疾。

3.交通基础设施强本固基行动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改造“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3328公里,补划全市490公里国省干线路面标线,完成沿线波形护栏轮廓标设置。在2020年全面启动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桥梁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整治51处;全面开展普通公路限高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了普通国省干线违规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清除工作。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持续开展”,大力推进公路桥梁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已完成五一中桥桥梁防护提质升级和朱横线、大三线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提质升级。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实时监控“初见成效”,为保障交通基础设施的通行和通航安全,黄阳一级公路和全市重点水域建设了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可视、可测、可控。

4.重点运输站场与工具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交通运输工具改造升级取得明显进步,初步实现重点车辆和渡船运营的视频监控三个“全覆盖”。重点运输车辆4G动态视频监控“全覆盖”,全市581辆三类以上客运班线车辆、344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817辆农村客运车辆全部完成升级安装4G视频监控系统。完成道路运输第三方监测平台建设,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汽车客运站视频监控“全覆盖”,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武汉路客运站、大冶团垴临时客运站、阳新汽车客运管理站等4家客运站全部安装视频电子系统、“三品”检测仪、车辆安全例检设备和人脸识别实名制检票闸机。渡船运营视频监控“全覆盖”,全市158艘渡船均已安装动态监控设备,港航部门的视频监控中心专人值守,对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渡船渡运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5.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修订完善《黄石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行业应急预案的体系结构,规范了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响应级别、应急响应程序及处置措施。县(市)交通运输局、各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联动”的应急预案体系。为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的应急保障能力,黄石市交通运输局组建4支4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3支158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储备纺织袋、警示标志、安全帽等一批应急物资,储备各类应急运输车(船)394辆(艘)、应急机械11台,初步形成“高效、集约、充实”的应急保障体系。黄石市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活动的同时,先后组织水上交通应急救援演练、公交综合应急演练、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应急演练等活动,指导督促全市100余家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了事故救援、水上搜救、消防、反恐等各类应急演练活动,已经达到“层次丰富、涉及面广、效果显著”的目的,极大提升各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有效保障。

6.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得到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黄石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自主安全教育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营造出全行业“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宣贯重要窗口期,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官微、专栏、展板等,开展“七进”活动、警示片教育、网络竞赛、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宣传手册发放等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黄石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行业监管关”,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组织536名危货驾驶员、押运员及装卸员参加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407人,合格率76%,严把从业人员入口关。引导企业制定安全培训计划与制度,要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主培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黄石市交通运输局运管部门开展“走出门取经”活动,带领10家危货运输企业赴孝感市云梦县,与中国燃气宏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等当地知名运输企业进行了风险分级管控方面的经验交流,邀请省道路运输协会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指导。质监部门组织交通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及技术骨干赴武汉东四环线项目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学习观摩活动,提升了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

7.科技化和信息化手段运用初见成效。十三五期间,黄石市交通运输局大力提升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通过引入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测服务平台,在客货运输和水路运输两个重点领域监管实现了“看得见”的新局面。初步建设气象预警信息和指令传递系统,每年通过车载动态监控系统向客货运输车辆发送上万余条预警信息,港航部门和运管部门通过手机短信向船员、渡工和各级监管人员、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发出各类预警信息,并向水路运输企业发出停航禁航指令,通过车载北斗系统向进入黄石境内的外籍客货车辆发布预警信息,使得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气象预警信息和指令传递系统帮助监管部门实现了“传得到”。

(二)主要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待压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受经济效益普遍下滑影响,安全投入难以得到充分保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式。交通运输市场结构复杂,开放度高,准入门槛低,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操作技能较差,企业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时有发生。

2.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能力不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权限与责任不对等,安全监管权责清单不明晰,监管责任还未完全“落实、落细、落地”。新行业、新领域和传统的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监管履职尽责难度大,基层执法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工作实效性差、痕迹化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实施难,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缺乏可操作性的统一行业规范,交通企业实施起来困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不明确,难以实现风险的全面辨识和隐患的有效治理。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改造任务推动难,部分基层管理部门和单位对落实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改造任务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工程改造过程监管不到位,推动部署多、落实执行少。

3.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增量持续增多。“十四五”是全面建设交通强国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黄石市打造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双循环”重要节点城市重要发展期。黄石市交通运输项目建设、运输结构调整、运输市场将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加上智能交通系统注入新的技术内涵,也对智能交通系统的方式、模式、理念产生了巨大影响,给行业发展带来新技术、新方式和新模式。新技术、新方式和新模式的涌现,将导致各类交通运输生产要素流动加快、安全风险更加集聚,事故的隐蔽性、突发性和耦合性明显增加,传统交通运输高危行业领域存量风险尚未得到有效化解,新模式和新业态带来的增量风险呈现增多态势,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带来了新的考验和挑战。

4.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尚需提高。黄石市处在副热带高压气候区、南北气流交汇带,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衡,既是“水袋子”,又是“旱包子”,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活动频繁,危害交通运输安全。部分地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危桥改造、渡改桥、航道整治等任务十分繁重,公路治超任重道远。部分农村公路及农村公路在役桥梁存在年久失修、带病运行、通行条件较差、安防设施缺失、部分公路沿线已建私房影响通行视线等安全问题依然严重。另外,随着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不断提高,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与新标准存在较大差距,运输工具本质安全水平还不高。

5.行业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待提升。行业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应急队伍专职化程度低,水平参差不齐,农村公路、边远地区应急救援力量尤为薄弱,难以满足应急管理日益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的工作需要。应急联动机制不健全,与社会力量合作共享机制不够完善,多方联动、快速处置的应急响应机制有待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不足,国家和省部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物资标准尚未出台,物资储备清单还未建立,应急物资品种单一、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的数量和种类不能满足重大灾害应急需要。应急运力保障能力不足,应急运力调配尤其是应急物资中转场站分拨转运处理能力和末端分发配送能力不足,应急物资运输指挥调度信息化建设滞后,基于大数据和信息化系统的应急物流体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重大风险应对能力不足,缺乏面向重大风险的应急决策技术和手段,预警研判机制不完备、信息共享不畅通、难以有效防范和应对“灰犀牛”和“黑天鹅”事件。

(三)发展机遇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应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对安全应急管理发表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为指导新时代安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并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列专章做出战略部署,突出了国家安全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对复杂环境下更好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省、市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就应急管理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将有力推动应急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也将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应急管理创新发展提供保障。

2.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行业安全应急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了“1234593”体系,对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强调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提出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其中交通安全水平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交通安全保障实现完善可靠、反应快速的目标,提出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交通安全生产体系、强化交通应急救援能力三个方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未来三十年的交通行业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文件,也为黄石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应急工作和重点任务指明了方向。黄石市交通安全应急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契机,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提升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健全交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综合交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和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救援社会协同能力,完善征用补偿机制,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步入新台阶。

3.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为行业安全应急工作注入内生动力。“十四五”是全面建设交通强国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黄石市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双循环”重要节点城市,建设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交通先行示范区和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区重要发展期。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双循环”重要节点城市、“两个示范区”给黄石市交通项目建设、运输结构调整、运输市场发展带来重大机遇的同时,极大改善黄石市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交通载运工具,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和载运工具的更新会提升交通的本质安全,也会给行业发展带来新技术、新方式和新模式。新模式的出现和新技术的运用会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使用新的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和手段,也将推动行业原有的安全监管难题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行业治理体系完善为行业安全应急工作注入新动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对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交通运输行业正在面临“放管服”和综合执法改革带来的挑战,“放管服”改革将推动“以审批发证为特征”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变革向“监管和服务”转变,促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治理体系完善和能力提升上探索一条新路,使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更加优化,运行更加顺畅。另外,专项执法向综合执法的迈进,将促使交通主管部门建立成一支具有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过硬,人员结构优化,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较高的执法队伍,改变原有公路水路基层执法单位专业执法素质不高、执法模式有待升级、处罚执行难的局面。新的执法队伍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加大力度,强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行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也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应急工作注入新动力。

5.信息技术应用为交通行业安全应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近年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连等技术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和发展,不仅给智能交通系统注入新的技术内涵,也对智能交通系统的方式、模式、理念产生巨大影响。目前,国际智能交通领域的车路协同系统、公众出行便捷服务、车联网等热点技术领域,不断催生网约车、共享汽车、无车承运人、智能网联汽车等交通运输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将全方位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出行模式;新一代信息技术、制造技术、新能源等技术飞速发展,技术迭代缩短、技术应用广泛,在交通运输方面催生了重大的技术变革,为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提供了智慧保障。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交通强国”战略和湖北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经济布局,紧扣黄石市“一心两带、多点支撑、全域一体”区域协调发展布局,以“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为契机,以完善行业治理体系为核心,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应急准备为手段,加强法治建设、着力本质安全、完善安全应急体系、提升应急能力,大力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黄石市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全面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安全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安全应急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2.坚持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重点完善安全应急法规制度与标准规范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和检查力度,推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生产和遵法守法的理念,科学制定安全应急规划目标任务,近远结合、滚动实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效能。

3.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厘清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着眼最严峻、最复杂的局面,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保持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观念,专常兼备,强化多元联动、社会共治,着力提升基层基础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与危机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4.坚持精准治理。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为安全应急工作总抓手,完善交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强化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提高执行力为突破口,盯准薄弱环节,补短板,查漏洞,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

5.坚持专项整治。结合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对道路运输、公路设施、水路交通、危化品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将重点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6.坚持科技赋能。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将安全生产贯穿于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推广信息技术利用,提高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交通运输生产和监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把安全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按照适度超前的方针,努力实现安全监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适度超前配置,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监督管理手段信息化,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末,黄石市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建成统一指挥、权责一致、风险前移、基础牢固、科技强能的“大安全、大应急”的格局。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责任体系和行业监管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基本形成,交通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科技人文发展全面加强,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到2023年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在全市重点交通运输企业中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编制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权责清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评机制。

——行业监管治理体系。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开展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队伍业化建设;编制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并实现信息化建设,继续开展第三方安全监督检查;健全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双重预防机制。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成果的应用,运用新技术手段建立健全运行监测预警网络;在不同行业领域挑选部分代表性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建设、培训和交流;重点推进重大风险管控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

——基础设施本质安全。完成公路桥梁三年消危任务,持续排查整治隐患部位和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本质安全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监测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道路运输、公路设施、水路交通安全和危化品运输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持续强化开展。

——应急救援能力。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逐步规范,建立行业内预警信息联合发布机制,融入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快市级公路应急装备物资(黄石)储备库的建设,与部门间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更加完善,交通基层应急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科技人文发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建设安全教育体验场馆、多样化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安全应急科普教育,大力培养交通运输行业专业人才队伍,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提升应急能力。

2.具体目标

具体目标如表1所示。

表1 黄石市交通安全应急“十四五”规划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达到

指标类型

1

道路运输较大及以上等级行车事故万车死亡人数下降率

12%

约束性

2

船舶运输每亿吨吞吐量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

10%

约束性

3

港口营运亿吨吞吐量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与“十三五”期数据比)

5%

约束性

4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稳中有降

约束性

5

营运车辆万车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

稳中有降

约束性

6

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完成率

100%

预期性

7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率

100%

预期性

8

普通干线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

不超过2%

预期性

9

省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率

100%

约束性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率为十四五期期末数据,其余所列指标为十四五期与十三五期数据相比的下降率。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

1.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十四五”期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的推进比例,争取到2025年年底,全市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在全市重点领域企业中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明确安全生产承诺的事项、公开途径、履行方式、奖惩措施等内容,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持续开展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提升其安全管理能力,加强日常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

梳理行业安全监管权责清单。依据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规的规定,梳理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交通综合执法、事业发展中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边界,制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权责清单”,形成规范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体系。

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依据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等挂钩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推动各级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解决执行力层层衰减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行业安全治理体系

1.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清单梳理的基础上,依据《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办法》《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公路水运工程典型事故及重大风险事件调查分析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要求,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流程空白进行补充和规范,主要包括“行业安全生产惩戒和处罚制度”“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制度”“事故后评估分析制度”“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领域涉嫌违法行为线索移交制度”等。

推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化。依据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手册,结合黄石市交通运输局实际情况,创建一套完善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指导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解决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

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大力开展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执法机制。

2.推进监督检查信息化和多样化

推动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推动综合安全领域、应急管理领域、水上交通领域、公路运营领域、公路水运工程领域、港口航运领域、道路运输领域等7个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工作。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检查标准的基础上,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推进“互联网+检查”等现代化综合监管手段应用,探索采用APP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痕迹化管理

继续推进“第三方”安全监督检查服务。在已开展普货和危货港口码头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将第三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范围扩展到“客运”“危货运输”等重点领域,并将第三方安全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相结合,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专业技术能力。

3.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

健全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黄石交通运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中,纳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体系,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建成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推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及其关键岗位人员诚实守信、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全领域覆盖、规范化归集、系统化共享、规模化应用。

(三)着力强化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

1.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充分运用新技术手段提高运行监测感知能力,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工程建设和公路养护管理领域推广监测预警网络运用。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提升风险早期识别能力,精准发布预警,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预警服务水平。

2.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成果的应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成果应用的指导意见》为引领,到2025年,通过普查成果应用,全面提升黄石市公路水路自然灾害风险监测分析、预警预防、应急响应、设施养护等方面能力和水平,建成系统、完善的公路水路自然灾害综合防控管理体系,推动黄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

3.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南编制工作:与学校或研究机构合作,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工程建设和公路养护管理领域开展广泛调研,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识别、评估、管控的规则,探索编制市级交通运输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南。

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南,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工程建设和公路养护管理领域中挑选部分代表性企业,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作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初步构建生产经营单位、分公司、班组(车组)多层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深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和交流。在全市交通运输企业中选取部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到省内和省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对成熟的行业单位进行交流,了解机制建设中的风险辨识规则、致险因素和风险点确认、管控措施落实等内容,提升企业的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能力。邀请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方面的专家到黄石市开展培训和讲座,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风险辨识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

4.推进重大风险双重预防机制落实

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1〕2号)中所列“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一图、一册、一表”编制和报备,将重大风险管控的监管同步纳入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活动中。

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报备基础上,汇编黄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信息化建设,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四)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1.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本质安全

推进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按照“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动态排查、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到2022年年底前,全市完成121座危桥改造任务,实现桥梁基础资料数字化、危桥加固改造科学化、桥梁养护规范化的目标。针对动态增量危桥,及时实施改造加固,消除隐患。

持续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以国省干线、通客运车辆的农村公路、桥梁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建设工地为重点,加强巡查和动态监测,及时排查整治隐患路段。

提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能力。继续推进“放心路、放心桥、放心车保安全工程”,确保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与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切实落实公路养护相关规定,提升桥梁隧道、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规范和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及设施,推进实施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加强渡口、航道、港口灾害的防治。持续加大行业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巩固提升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加强乡镇渡口升级改造和航道综合整治。

2.提升基础设施及其运行的信息化水平

推动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深入贯彻《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积极推进智慧高速、智慧港口建设,重点推进黄石新港远程控制无人堆场智慧港口、机场高速智慧系统项目。

加强信息技术与交通行业融合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发展,利用大力开展智慧交通的契机,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引导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赋能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加强数据融合和互联共享,强化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动态采集分析,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预测预警、远程指挥信息化水平。

加强基础设施运行的信息化监测。加强“两客一危”主动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推进5G技术在运载工具视频监控网络系统上的普及应用。加快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巡航、监管和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加快形成重点港区VTS、重点船舶AIS与海巡艇、运政艇、航道艇互为补充的现代化水上信息监测机制

3.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

推进品质工程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平安车”“平安船”“平安站”“平安工地”“平安渡口”建设,强化公路水运工程材料、设计、工艺、装备、监测、管养等研究,加快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等先进建造设备的普及应用,加强桥梁工程与隧道工程建设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公路水运基础设施使用寿命和耐久性,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

(五)持续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活动

1.持续加强道路运输专项整治

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道路运输源头治理。运用现有监管监测平台,对营运车辆、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动态监控,加大对营运车辆、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及源头隐患的整治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理,严格把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关。

2.深入开展公路设施运行专项整治

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重点提升和完善穿城镇路段、平面交叉路口、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

加强涉路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巡查力度,现场制止违法采挖及其他路损行为,强化对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加强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对公路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空间违建、非法占用的整治。

加强路面治超工作力度。联合交警、城管部门持续保持路面治超高压态势,采取固定检测、流动稽查、阻截劝返等方式,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强行冲卡、暴力抗法、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3.深入开展水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以港口码头、水运企业、渡口渡船为监管重点,重拳打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危化品码头作业报告制度;严禁旅游、滚装、渡运等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范围经营;强化“三无”采砂船舶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

开展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齐、配员不足、超乘客定额、超核定抗风等级、违规载车、擅自夜航等非法违规行为。

加强视频监控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应用。落实专人值守,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站所现场监管人员在岗情况、渡船乘客穿救生衣情况、重点水域船舶航行情况中存在的违法违行为。

提升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能力。强化港口运营企业加强危险货物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推动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实现重要设备设施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督促港口危险货物存储企业和装卸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管控措施。

强化危险货物水路运输监督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船运公司日常监管和年度审核;严格船舶载运危化品申报管理,严厉查处瞒报、谎报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危化品申报、船员持证、污染物防治情况,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及排放危险化学品等违规行为。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力度。推进港区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规划与建设,危险货物鉴定检测中心建设,强化危险货物的鉴定检测工作,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管理和特种运输设备登记管理。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充装、装卸查验的记录制度,安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和远程提醒监控系统,提升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能力。

4.深入开展公共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公共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运载工具的安全技术状况及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车辆实行停车整改。对可能引起事故的其他设施设备,如油库、加气站、油罐车、供电站(所)等,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开展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规范、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等知识培训与技能考核,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基本常识、处置程序和处置方法;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特别是明确紧急情况时停车、报警等操作规程;对照相应服务规范,进一步完善运营服务操作规程,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在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时,果断采取停运措施,并统筹做好滞留旅客疏导和抢险救灾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六)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行业应急预案管理。督促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的修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实用、简明、可操作的原则,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卡片化、模板化、清单化;逐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全流程管理,充分运用行业安全应急监督管理平台,推行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备案、评估、更新等动态管理。

2.提升防御响应能力。完善自然灾害防御响应等级标准、工作程序和应对措施要求,建立健全反应灵敏、响应迅速的防御响应体系。密切与气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有效对接省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立行业内预警信息联合发布标准体系,优化发布方式,规范发布程序。

3.推进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融入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借助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建设鄂东南省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契机,结合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湖北)中心的机会,争取将黄石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物资储备与相关救援基地和储备库实行对接,实现应急物资分功能和分层次储备的目标。

加快市级公路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在交通运输部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出台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布局和建设标准基础上,加快市级公路应急装备物资(黄石)储备库的建设,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军地间应急联动模式,减少入库、卸货、清点、分配、再装车、出库等中间环节,探索建立快捷高效的物资调拨调运模式,形成布局合理、点面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逐步和安全应急监督管理平台进行融合,建立应急物资统一调配机制及线上管理系统。

加快推进应急运力储备体系建设。建立涵盖公路、水路、公交、出租、邮政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应急运力储备体系,推动形成快速通达、衔接有力、功能适配、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网络。加快应急物资重点货运枢纽、中转调运站和末端配送节点建设,提高应急物资转运效率。

加强水上搜救装备和基地建设。加强内陆湖泊、水库等水域救援和深水救捞装备建设,加快护水湖水上搜救基地和棋盘洲水路交通搜救管理基地等工程项目建设,推进磁湖水上搜救基地工程项目建设。

4.完善应急联动和指挥机制

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铁路、民航、邮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安全应急工作交流和信息互通,加强与气象、公安、应急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实现多部门间的事件、数据、视频、图像等资源的共享,提升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的效率。

强化区域和部门间的联动机制。明确属地政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保障部门之间的联动规则;发挥好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紧急会商等制度优势,完善省市联动、区域互动、跨领域协同工作机制。

健全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机制。按照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界面和职责分工,健全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制度,保证交通运输系统内部的纵横多向沟通渠道协调顺畅。加强基于现代通信技术的应用,深化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设符合大数据发展需要的应急数据治理体系和管理平台。

5.推进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据《黄石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分类分级规范处置流程,建立健全各级交通运输应急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南,实现数字化应用和动态化管理;优化应急报送程序,畅通和拓展信息获取渠道,推进值班值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6.加强基层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制定交通基层应急队伍能力建设标准,推动区级层面组织指挥一体化、监测评估常态化、信息报告网络化、救援处置科学化、能力保障专业化、宣传教育社会化“六化”建设。

(七)大力推动科技人文发展

1.推进交通安全文化建设

大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力度,推进交通运输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建立行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文化建设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利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方式宣传本地交通安全发展动态和常识,展示黄石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取得的成绩。

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采取政府投资、政府引导社会投资、社会投资等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建设安全教育体验场馆,推动运用VR技术、5D裸眼秀等高科技元素,通过平面学习、影视教材、道具演练、游戏互动等形式,开展认知学习、感知学习、知识科普学习、动感互动体验、技能实训等应急救援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应急避险、逃生自救、交通安全、重点领域安全等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和交通从业人员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在全市交通运输企业中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走进企业开展舆论监督。

2.加大安全应急宣传教育

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力度。以“车、船、路、港、站”等交通工具、服务区、客运场站等服务场所、窗口单位为载体,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形成文明服务的行业风气和安全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加强文明交通倡议倡导力度,依法依规进行信用奖惩,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积极性,强化交通文明成果共享。

加强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力度。采取电视、网络新媒体、官微、移动客户端、公共宣传栏、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推动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通过“安全生产月”或“安全应急知识与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结合线上线下培训方式,有计划地开展从业人员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岗位人员安全履职与岗位能力不断适应。

3.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交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专家库建设,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交通运输行业劳动者大军,委托国内行业院校加快“多式联运”“危化品储运”“装卸”等领域交通安全人才的培养,构建适应交通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加强交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科学配备人员、优化配备结构、整合执法力量,严把行政执法资格“入口关”,实现“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专题教育、知识讲座、执法培训、参加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开展法治征文、强化层级考核等方式,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4.充分运用“四新”科技手段

依托黄石市综合交通信息指挥中心、传化公路港信息平台、黄石新港联运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等项目的建设,采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和GIS、GPS技术,推进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将现有的第三方监测平台数据和气象信息服务纳入平台之中,强化行业运行数据基于应急处置需求的融合应用,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功能,实现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仿真技术及应急评估技术的运用。

五、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结合黄石市交通运输局“三定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逐级厘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边界,对文件中涉及的黄石市交通运输局各项权责进行明确和细化,按照权责事项、权责依据、权责类别、工作流程、职责分工进行整理归纳,切实解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市(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系统。在市(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的基础上,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市(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平台包括综合安全领域、应急管理领域、水上交通领域、公路运营领域、公路水运工程领域、港口航运领域、道路运输领域等7个应用系统,并包括交通运输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船载危险货物现场监督检查、桥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客滚船码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36个子系统,各应用系统支持WEB客户端和移动终端操作访问方式,具备检查任务线上分发机制、移动在线检查取证、上传取证照片和文字材料、行政执法痕迹化管理等功能,实现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自动化、信息共享化、执法检查标准化、传输网络化和决策科学化,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手段。

(三)黄石市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根据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按照“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动态排查、综合治理”的方针,省、市、县三级联动,合理制定危桥改造方案,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121座危桥改造任务,实现桥梁基础资料数字化、危桥加固改造科学化、桥梁养护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桥梁病害监测和养护工作,动态调查危桥库,滚动实施危桥改造工程。

(四)黄石市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交办公路〔2022〕1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印发的《湖北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鄂交发〔2022〕23号)的要求,黄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坚持主动排查与联合公安部门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评估相结合,从人、车、路、环境、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一点一方案”“一路一设计”要求,从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促进规范行车秩序等方面,研究制定公路安全通行环境整改方案,提请当地政府统筹解决相关问题,重点完善穿城镇路段、交通环境复杂的平交路口、重点路段(临水临崖、临村或临镇等防护设施缺失路段、大型货车比例高、交通量大的急弯陡坡、重点桥隧特别是独柱墩桥梁等路段)、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流量二级公路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推进农村公路共治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与宣传。对情况复杂、治理难度大的重点路段,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实地勘察,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并予以实施。

黄石市至少选取1条普通国省道、各县(市、区)至少选取1条农村公路作为“公路安全精品路”进行示范创建,相关责任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科学组织实施。2022年前,会同公安部门完成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及平交路口的治理工作。

2023—2025年年底,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总结推广精品路经验做法基础上,推动本地区公路参照精品路标准实施精细化提升,每年定期开展项目摸排和考核评估工作,分年度分批次完成相关项目的整改提升任务。

(五)黄石市交通运输应急科普教育基地。依托现有资源,采取政府投资、政府引导社会投资、社会投资等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科普教育基地,集应急避险、逃生自救、交通安全、重点领域安全于一体的体验基地(场馆),开展认知学习、感知学习、知识科普学习、动感互动体验、技能实训等应急救援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和交通从业人员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六)黄石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系统。在黄石市综合交通信息指挥中心基础上,推动黄石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联动服务、应急物资储备、视频监控、气象预警、应急队伍、应急信息采集、应急演练和评估、应急教育培训、应用分析等内容,实现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数据采集、危机判定、决策分析、命令部署、实时沟通、联通指挥、现场支持等各项应急业务的响应,快速、及时、准确地收集应急信息,为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和指挥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抓的责任体系,统筹安排成立规划实施领导专班,明确分工责任、强化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要分解落实规划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推动规划重点工程实施。要以规划为引领,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拓宽资金渠道、夯实基础保障。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风险可控的交通运输安全应急资金保障和运行管理机制,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应急方面的税收优惠、业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资金投入等支持措施,不断适应安全应急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科技攻关、人才培养、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安全应急项目建设。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计提制度,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三)健全评估机制、落实跟踪督导。建立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机制,就规划内容、发展目标、建设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中期评估,将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综合督查、专项评估范围,及时跟踪问效。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考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科学应对、妥善解决。运用好考核评估结果,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褒奖,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切实发挥奖励表彰的激励导向作用和问责惩处的警醒督促作用。

(四)强化沟通协作、加强规划衔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关系,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积极加强本规划与上位规划、黄石市其他规划的衔接,并在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各类重点危险源、前期投入不足存在欠账的地区等因素,统筹安排建设任务,提高建设任务的实践性,确保建设任务有序推进。加强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充分利用存量资源,避免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