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5号提案
办理的回复意见
政协环城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提升黄石港口污染防治能力的提案》已收悉,感谢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为进一步推进黄石港口污染物防治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高度重视,协助配合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对照《湖北省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方案》,制定了《2020年黄石市水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方案》,深入开展全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设备建设及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督促、指导相关县(区)加强污水水质、水量、生活垃圾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垃圾转运台账。市应急管理局今年以来召开3次市安委会会议,部署安排长江及内河水域安全生产工作,将长江和内河水域安全工作列入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范畴。根据要求,现就提案具体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生活污水接收船舶、港口码头污染物转运、管网体系建设问题
关于船舶防污染设施改造方面,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下半年,全市有25艘100至400总吨内河船舶需要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市本籍8艘、阳新县17艘)。目前已完成9艘(市本籍3艘、阳新县6艘),剩余加装污水装置船舶预计提前至10月底前完成。
关于船舶污染物接收专用码头建设方面,2020年,我市规划建设棋盘洲港区、阳新港区共2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截至目前,棋盘洲污染物接收专用码头已完成工可审查和备案工作,部分专项报告已编制完成。先期启动的项目配套趸船设计已完成图审和修改工作完善,正在进行EPC招标。阳新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专用码头目前已完成工可报告编制工作,准备审查,项目配套趸船已参照同类项目完成设计工作,并启动了趸船建设。
关于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方面,我局对《黄石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进行了修订,匡算建设资金由修订前的930万元调增至3590万元。2020年6月份,我市新增2艘船舶污染物综合接收船顺利下水并已投入运营, 3台垃圾转运车辆也已配备到位。黄石新港公司、湖北新冶钢公司、市港务集团公司等大型港口企业已配置岸基船舶污染物接收相关设施。10家港口企业签订了船舶污染物委托接收协议,另2家正在进行招投标。元至8月,全市共计接收船舶生活垃圾100.32吨,生活污水183.1立方,油污水30.98立方。
二、关于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等污染物接收收费方式问题
根据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回复意见,该委将参照相关城市做法,结合黄石实际情况,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组织相关县(区)研究明确针对船舶和港口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费征收办法。原则上,按照“同城同价”原则计征,促进船舶和港口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安全有效处置。
三、关于新改扩建码头建设岸电供应设施问题
2017年以来,各港口企业累计投入588.88万元进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目前所有公务码头和货运码头均具备提供岸电的能力。2020年,为进一步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我局积极协调国网黄石公司加大岸电设施建设投入,国网公司已与黄石新港公司、湖北新冶钢公司、市港务集团、阳新娲石建材公司签订协议,投入资金3423.4万元,正在对31个泊位进行岸电设施改造,总容量2160千伏安,预计10月底前完成。
四、关于船舶污染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能力建设资金、政策支持、应急演练问题
据市应急管理局回复意见,为进一步整合全市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建立完善由市应急管理局、黄石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公安110指挥中心、120急救中心、市人防办等16家单位为主的应急联动机制。2019年6月25日,该局与中石油黄石公司开展了水上溢油联合应急演练,提高了水上污染应急能力。
五、关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我局与黄石海事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黄石段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长江干线水污染物联合监管和服务信息平台(船E行)于2020年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为充分发挥联合监管效能,7月28日,我局组织环保、住建、城管、长江海事等部门召开了港口和船舶防污染、非法码头整顿、长江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三大专项战役推进会,联合黄石海事局共同举办了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E行)使用培训。截至目前,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E行)已在港口码头、航运企业、污染接收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全面推广使用,同时我局正在积极对接污染物处置单位,污染物接收转运电子联单机制初步成形,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在线监测和多部门联合监管信息共享成为现实。
分管领导:伍安国 联系电话:6222677
经 办 人:方 考 联系电话:6224167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