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1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民建黄石市委会:
你委在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对因公路修建而损毁的农田水利设施进行修复的提案》(委员提案〔2020〕51号),该件由我局牵头办理,市农业农村局、大冶市政府、阳新县政府、开发区·铁山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水利湖泊局会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公路建设者一贯重视涉水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为保障河流、沟渠等水利设施的贯通,根据不同等级、形式的水利设施,公路设计施工了桥梁、涵洞、倒虹吸等多种形式的涉水构造物,必要时还要进行河流、沟渠的改造。在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要委托专业单位进行防洪评价和涉河建设方案论证;在公路设计阶段,设计单位要进行水文调查;在公路施工阶段,建设单位还要就涉水构造物的设置位置、结构形式征求乡镇和村委会的意见。经过层层审查把关,公路建设的过程一般不会损毁水利设施,反而会进一步加固和完善水利设施。提案中提到的大冶市殷祖镇章安湾农田灌溉水系因建设公路被破坏应属于个别现象,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水利湖泊局到现场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我局将责成公路建设单位按水利部门和当地村组的意见予以修复完善。同时,我局将会商市水利湖泊局,研究制定公路建设保障水利设施不受损毁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农村权益、农业收益、农民利益。
分管领导:伍安国 联系电话:6222677
经办人:石有建 联系电话:6269952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