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制度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健全法治责任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系统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研究制定《黄石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先后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3次,开展基层法治调研2次,建立领导干部法治履职台账,实现责任层层传导。二是完善制度规范体系。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共梳理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予以修改2件,新制定1件。扎实推进《黄石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相关工作,11月1日已正式实施。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20余件涉企政策文件进行审查。三是深化法律顾问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不断扩大法律顾问服务覆盖面,从机关延伸至基层执法大队,申报公职律师1人,法律顾问全年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1次,参与案卷评查1次,参与行政诉讼案件3次,参加重大事项集体讨论3次,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二)聚焦执法升级,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实施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清单涵盖事项达27项。成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办案中心”,实现执法办案一个窗口受理、一体化办结、“日清日结”,全年累计办理案件1000余件。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全年市本级适用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案件170件,减免罚款48万元。二是加强科技赋能执法。加大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力度,实现执法全过程智能记录、案件网上办理率100%。科学规划不停车检测系统点位8处,全年共对外地抄告不停车检测线索1186条,邮寄1938份超限运输告知书,结案73起,涉及市本级超限运输的59家企业全部实现了上门入户进行普法宣传以及违章处理调查等工作。三是深化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结合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系统“人人都懂法、个个会办案”暨执法素质大提升活动,先后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无人机操作、执法记录仪使用等实务培训10余次,开展为期5天的军事化执法训练活动,队伍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法治服务效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关于印发黄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严格事项管理,明确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审批职责。连续2年将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列入交通运输民生实事,全市电子证照累计生成约5.3万张,生成率达到99.93%,数据合规率100%。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申报2项全省重点领域改革试点事项,目前阳新交通运输局深化普通公路大件运输安全通行评价工作已纳入省厅改革试点单位。二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涉企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并印发涉企执法规章制度13个,在局官网设立“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24个,制定《涉企“预防为主”指导清单》122项,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严控涉企检查频次,大力推行“扫码入企”监管模式,全年开展涉企入户检查430次,较去年630次减少200次,企业迎检负担减少31%。三是畅通诉求渠道。优化12328热线运行机制,全年共受理群众诉求10656件,投诉举报类5日办结率、非投诉类3日办结率均保持100%。建立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机制,为20家重点企业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
(四)创新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深化“八五”普法实施。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黄石市公交交通条例》等主题活动12场次。发挥行业管理优势,组织客运站、港口码头、有轨电车站等场所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累计覆盖10万人次。二是拓展普法阵地。以“四基四化”建设为契机,抓好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室内法治阵地建设;结合行业实际、因地制宜,在S412黄阳线黄阳公路主题公园中增设公路法治宣传栏,力争打造一个公路“普法模式”,一支公路“法治队伍”,数条法治“平安公路”。三是强化行业普法。创新“以案释法”模式,组织旁听庭审活动3次,覆盖干部职工80余人次。变“被动等待咨询”为“主动上门服务”,对交通运输领域企业、从业人员,组织业务骨干和法律专业人员开展“一对一”送法上门活动,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76项,提升行业依法经营意识。
(五)筑牢基层基础,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执法监督。积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共清理退休人员7人,需办理执法证件人员1人,岗位调动换证人员1人。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2024年以来结案案卷进行覆盖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5个。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法要求,涉及我局行政复议案件3起,市复议委均认定我局程序合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及我局行政诉讼案件3起,均安排局领导出庭应诉,经法院开庭审理胜诉。三是推进跨区域协作执法机制。优化鄂东南交通运输部门区域联动执法协作工作机制,依托《“武鄂黄黄咸”五市(区)跨市域联合治超协作备忘录》持续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推进执法协作和信息资源共享。
二、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尽管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法治思维运用能力有待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仍需加强;二是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均衡,基层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知识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法治创新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适应新业态、新模式的法治保障机制尚不完善。2026年,我们将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补齐工作短板,创新工作举措,奋力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服务黄石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重点制度落到实处。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改革。立足执法与服务实际,继续深入探索“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等新型执法方式,持续完善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推进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编制、人员、经费、技术配套保障,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增强执法案件评查威慑力,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记录、整理工作。
(三)提升智慧法治水平。加快推进执法平台运营,持续对黄石市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监管平台、黄石市道路运输动态监控第三方检测服务、黄石市巡游出租车质量服务平台后期建设工作进行完善。积极争取各级支持,推动重点区域、重点线路不停车检测系统项目分段建设实施,织密全市不停车检测系统“一张网”,推动全市治超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用好办案中心,推行集中办案模式,实行“一个窗口、一个标准、一套流程”办案,提升办案效能和透明度。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流程,优化申请材料,落实事项清单化管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要求统筹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开展深化涉企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扫码入企要求,严控检查频次上限,切实减少企业负担。推进“信用交通”创建工作,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创新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中心组学法制度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持续加大普法教育工作力度,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坚持活动和组织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解决交通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利用媒体宣传相关交通法制知识,加大交通法治宣传的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