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鄂州机场高速二期(武黄高速至鄂咸高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鄂州机场高速二期工程(武黄高速至鄂咸高速)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黄石市(大冶市)和鄂州市(鄂城区、梁子湖区)
4.选线路由:线路呈东北—西南走向,是服务鄂州机场的快速集散通道,起点位于鄂州汀祖镇西北侧的机场一期高速终点陈桥枢纽,经碧石镇、还地桥镇,与武阳高速相交后经保安镇、太和镇,终点对接鄂咸高速并与武汉六环线十字交叉,全长36.27km黄石市境内22.98km,鄂州市境内13.29km。
5.建设规模:本项目线路长36.27km,桥梁全长17308.4m/20座(不含互通区桥梁),占路线长度的47.7%,其中特大桥7292.8m/3座,大9331.6m/20座,中、小桥329.2m/5座;互通式立交7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4处;涵洞65道,通道51道;设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714-6224480
电子邮箱:516951890@qq.com
联系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洋浦南路2号
邮政编码:435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B2-12层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10-88395770转841
电子邮箱:380930565@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VlKvGcrE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