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22﹞9号)文件精神,按照《黄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示范工程参与创建企业自主申报,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于2024年12月11日联合对示范工程参与创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及相关奖补资金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
举报电话:0714-6224480
联系邮箱:55806884@qq.com
附件:2022-2023年度黄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剩余奖补资金审查意见
黄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2022-2023年度黄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剩余奖补资金审查意见
2024年12月11日,黄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2022-2023年度黄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剩余奖补资金审查会,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2022-2023年,绿色货运配送参与企业共购买新能源车辆47辆,其中湖北众联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购买33辆,黄石三诚商贸有限公司购买8辆,湖北佳佳惠商贸有限公司购买5辆,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购买1辆,根据《实施意见》奖补条例,应发新能源车辆奖补金额为234.76万元,已发放车辆奖补116.3776万元,剩余118.3824万元未奖补。
二、2024年度市财政局已安排60万元用于发放2022-2023年绿配剩余奖补资金,经审查会一致决定,发放新能源购车补助59.9724万元,剩余58.41万元待后续国家奖补资金到达后再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