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王海明、吴涛两名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不具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四十八条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安全运营条件,根据规定,我局对王海明、吴涛两名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清单(2025年第001号公告)
说明:为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注销清单中从业人员身份证号中部分信息用*代替,具体信息可到市交通运输局市民之家窗口进行查询。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3日
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撤销清单(2025年第001号公告) | |||||||
序号 | 人员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初领日期 | 有效日期止 | 从业资格 | 撤销原因 |
1 | 王海明 | 男 | 4202031975******11 | 2009/10/21 | 2024/5/21 |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 存在违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
2 | 吴涛 | 男 | 4202811984******1X | 2013/5/7 | 2044/2/2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 存在违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