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省序号14)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7 14:16   来源: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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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4)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已经级验收组验收合格,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黄石市共有507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截至2023年11月底,累计上报完成整治 483个。督察发现,部分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进展较慢,部分整治重速度轻质量,达不到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整改目标

2024年年底前完成95%的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比例达到80%;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及验收销号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改措施

1.对重点排口再排查再整治。制定《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紧盯整治进度慢、整治反弹和问题风险较高的54个重点入河排污口,开展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再核查与验收销号工作,切实提升整治质量。

2.持续推进排口验收销号工作。严格落实《黄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办法》(黄政办函〔2023〕32号),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

3.落实整治质量监管常态化。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做到有水必测、排口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长江入河排污口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考核督办。进一步强化工作考核督办,实行工作进度月调度、季通报,对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的,采取提醒、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压实责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5.举一反三。对未完成整治,以及巡查检查等发现排污口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排口水质稳定。

三、整改完成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排污口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指导迅速整改。全市18个港口码头入河排污口,经市确认,冶钢码头排污口不属于港口类,实际只有17个。经上下共同努力,已取缔2个港口类排污口,合并4个港口类排污口并统一接入市政管网;规范11个,均加装在线监测设备,纳入“船E行”平台监管。

四、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并通过了市级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1020日—31

联系人:何祖钦  电话07146263056,邮箱:1733502696@qq.com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