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水陆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黄石市水陆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是根据黄编文【2021】31号文件,经市委编委批准于2021年下旬由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更名成立,保留市船舶检验处牌子,隶属黄石市交通运输局直管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预算管理级次为地(市)级。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处、市交通重点建设办公室的公益性、辅助性、技术性职责以及原市港航管理局保留在市交通运输局的部分公益性、辅助性、技术性职责划入,相关在编人员一并划转。由于机构改革,市水陆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刚成立,“三定”方案尚未批复,主要职责暂不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委编委文件,黄石市水陆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船舶检验处)核定事业编制70名,实有事业编制(公益一类)43人。核定内设机构13个。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预算总收入4154.6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4151.6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因机构改革,我单位属新成立单位,暂无收支增减情况。
2.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预算总支出415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6万元,占总支出的11.95%;项目支出3658万元,占总支出的88.05%。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5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8.05%;公路运输管理支出496.6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1.95%。
支出增加原因:因机构改革,我单位属新成立单位,暂无收支增减情况。
3.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18万元,因机构改革,我单位属新成立单位,暂无收支增减情况。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6.02万元、福利费1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五、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占全局预算支出的0.20%。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属新成立单位,暂无收支增减情况。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占当年“三公”经费的94.12%;
3.公务接待费0.5万元,占当年“三公”经费的5.88%。
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属新成立单位,暂无收支增减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2年我中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42万元,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属新成立单位,暂无收支增减情况。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42万元,主要是集中购买复印纸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元。面向小微企业0.4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2年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现有公务用车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公交行业承担社会公益服务补贴”主要是弥补公交企业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的亏损,2022年预算安排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2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减轻公交企业因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及政府指令性任务,带来的经营负担,更好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好优质服务。
产出指标:补贴企业数3家,补助额发放100%;补贴发放及时率2022年12月31日完成;审计补贴范围通过率100%,审计补贴资格通过率100%;预算刚性约束3500万元。
效益指标:弥补公交企业负担情况良好;公交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情况良好,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情况良好,促进社会公益服务情况良好,优待人群服务情况达到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企业满意率85%以上,市民出行满意率85%以上,优待人群满意率85%以上。
2.“水陆运输发展服务中心专项”主要是保障中心机关日常运转和行业管理,2022年预算安排1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2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对客货运输、公交站场等的管理,提升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推进港口航道事业发展。
产出指标:驾培、从业资格审定完成率100%,班线客运资格审定完成率100%;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率100%;完成及时率2022年12月31日完成;预算刚性约束110万元。
效益指标:促进水陆运输事业的发展情况提升;为市民安全出行提供保障达到标准;协调服务相关部门治理环境污染,规范行业行为,文明倡导服务效果显著;树立文明形象,坚决抵制违法违纪行为达到标准,驾培行业质量信誉考核达到标准。
满意度指标:全市市民满意度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