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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石市全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09:26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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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印发黄石市全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办发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23〕17号
发文日期2023-04-23 09:26:53 发布日期2023-04-23 09:26:53
生效日期2023-04-23 09:26:53 失效日期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全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黄石市全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22〕23号)及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19〕9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构建人民满意的交通运输体系。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大力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优化和提升农村公路发展品质、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强县工程、加快打造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良好的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统筹推进。为切实推动“四好农村路”全市一盘棋、统筹发展战略,由市级进行统一规划,将“四好农村路”与乡村振兴、五大产业链、旅游发展等规划有效衔接,努力实现“多规合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分阶段、分重点实施,有序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路网通畅,提质升级。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由“量”到“质”转变,加快乡镇“路衍经济”“交旅融合”“交邮融合”发展,打造“快进慢游”交通体系,围绕旅游及产业发展,深入挖掘人文历史、地域风俗、红色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精心打造黄石美丽乡村旅游路、产业路、文化路、致富路。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政策支持及资金投入。坚持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安全监督与日常管护,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形成共建共管共享农村公路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大变样、三年上台阶、成功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的目标,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围绕“北大门产业发展带”“寻迹古韵观光带”“湖光山色休闲长廊”“现代农业展示长廊”“红色革命研学长廊”等“两带三廊”,打造“四好农村路”2000公里以上;配套完善既有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设施600公里以上。到2025年,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8000公里,全市乡镇之间“双通道”达到100%,所有建制村“双车道”公路达100%,在册农村公路高等级铺装率达100%,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安全保障、路域环境、服务品质、运行效率和整体效益得到显著提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与邮政快递服务网络融合加速发展,“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发展新模式初步形成。

2023年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开局之年。在重点做好整体规划设计、招投标工作的同时,以 G106、G351、S315、S412等重要国省道沿线的示范打造和引领为主,同时优先支持其他有条件、有积极性、有产业的沿国省干线片区、村组或纳入省、市“共同缔造”示范点的村组有序开展示范打造工作。全年共打造“四好农村路”6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300公里,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四好农村路”示范打造的浓厚氛围,示范打造效果初见成效。

2024年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攻坚之年。以2023年示范打造为引导,推动沿国省道示范打造创建工作全面铺开、加速推进。全年共打造“四好农村路”7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300公里,全市主线农村路路网成网成环,农村公路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2025年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在2024年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克难攻坚,加快推动剩余基础薄弱地区的示范打造工作。全年共打造“四好农村路”700公里,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基本实现,成功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农村公路整体水平处于全国、全省示范引领地位,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四、工作任务

重点规划实施五大工程,包括“便捷出行振兴路工程、美丽乡村示范路工程、生命安全防护提升工程、三级联动公路管护工程、农村运输提质增效工程”。

(一)实施便捷出行振兴路工程。统一规划、高标准实施连接国省干线、高速公路连接线以及连接县、乡(镇)、3A以上景区及较大规模行政村之间的重要农村公路,全面推进乡镇与乡镇、乡镇与村连通主线路工程(含断头路、瓶颈路),同时加快实施国省干线养护提质三年攻坚行动,着力改善进镇、村国省干线、高速连接线等干线公路状况。三年拟实施主线农村路225公里以上,原则上建设标准不低于三级公路。

(二)实施美丽乡村示范路工程。沿重要普通国省道进行“四好农村路”示范打造,对示范范围内较重要的路网进行全面提质升级,聚力抓好示范范围内主干路、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等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完善公路配套设施,进行综合整治。原则上按路面不低于6.5m、5.5m、4.5m的标准实施“支线农村路”“村村通线路”“微循环线路”,同时对路面条件较好的农村公路,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提升工程,三年拟共实施约1775公里以上。

(三)实施生命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根据《湖北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特殊路况路段生命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对应设未设安防设施的路段,要配套设置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两年内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600公里以上,基本消除我市农村公路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

(四)实施三级联动公路管护工程。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健全县、镇、村三级路长管理体系,强化管养资金保障,明确路长工作任务,压实路长工作责任,全域推进“路长制”落地见效,农村公路路况管养水平显著提升。“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充分发挥乡镇执法力量,加大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损毁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宅分家、路田分家全覆盖。

(五)实施农村运输提质增效工程。促进城乡运输和物流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发展,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巩固拓展全市“村村通”成果,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现全域公交。完善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配送体系,积极拓展乡镇客运站、邮政快递中转及收投服务功能,推动乡镇客运站进行改造升级。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实现“客运、邮运、货运并网”,集成客运、邮政、快递运力资源共用。通过客运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有机整合,实现快递“进村入户”,加速打通乡村消费的“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的“最初一公里”,为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提供有力支撑。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结合全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目标和要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办推进等工作,强化“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的推进保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三年行动的协调、督办和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攻坚指挥部,统筹安排好本辖区相关工作。

(二)保障资金投入。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其中交通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管、养补助资金计划的争取,确保符合部省补助条件的项目补助政策应享尽享;其他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涉农、文旅、绿化等相关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剩余缺口资金由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兜底保障。

(三)严格技术标准。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19〕96号)等技术标准、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黄石市实际编制“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技术指南,各地根据现场条件,按照“宜宽则宽、宜优则优、合理提升”的原则选定标准组织实施。

(四)实行整体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行动整体规划和方案设计工作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并统筹推进,规划设计费用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施工图设计由市级统筹组织招标,各县(市、区)分别签订服务合同、承担服务费用,并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实施阶段采取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区域“打捆”招标、统一实施的建设模式,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引进有实力的企业承担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并负责验收后不少于3年的养护服务。

(五)提高审批效率。各单位、部门要建立联合审批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前期工作推进速度。整体规划和方案设计工作由市交通运输部门按程序组织编制和审批;对纳入整体规划设计内的项目视同已立项,即可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等后续深化设计工作由市级交通公路部门联合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技术咨询审查后,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审批,并在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按职责积极配合审批。方案设计批复后,即可由各县(市、区)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六)严格监督考核。市、县(区)、镇(街)政府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对推进工作突出单位进行表彰、推进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镇(街)、村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未认真履行职责的,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或各县(市、区)收集问题线索向市纪委监委移交,市纪委监委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六、责任分工

(一)“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本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督办考核等组织实施机制,负责“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域性规划设计工作;组织编制“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技术指南,统筹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过程监督,组织农村公路设计质量、实施情况的抽查复核和实施效果的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是推动全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负总责。负责辖区内“四好农村路”专项行动施工图设计至实施阶段的具体组织和管理,统一开展建设招标,统筹推进项目建设;负责按部省市政策要求落实建设资金和养护资金,落实临时砂石料厂及工程建设中的协调工作;配合市级完成前期规划设计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资金管理办法,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征地、拆迁、工农关系协调的工作。

(三)市直各单位依责做好指导、监督、配合等各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向上争取财政补助资金,履行全市农村公路行业指导职责;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相关补助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办理农村公路建设料场及用地审批手续,指导各地自规部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用地要素保障,指导公路两侧绿化工作,积极向部省争取绿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有关政策资金支持;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争取、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按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及时帮助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环评文件审批中的重难点问题;市住建局负责争取村镇建设、城市更新相关补助资金;市商务局负责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市文化旅游局负责指导“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工作,争取部省相关补助资金;市地方金融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地、各项目向银行争取政策性贷款;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完善农村寄递服务网络建设。

附件:1.“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2.2023年“四好农村路”任务目标

   3.2023年安防设施任务目标


附件1

“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李文波 副市长

副指 挥 长:汪 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建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昌盛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孙 辄 大冶市市长

      杨 波 阳新县县长

      余文化 开发区·铁山区主任

      严吉庆 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主任

成   员:伍安国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余显军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肖庆国 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明葵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骆 进 市住建局副局长

      唐大平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张洪钢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名有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高泳波 市商务局副局长

      马健弘 市地方金融局副局长

      曹 娟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乐 晗 大冶市副市长

      俞振华 阳新县副县长

      石 斌 开发区·铁山区副区长

      宋 杰 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副主任

      王定国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吴建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伍安国、王定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日常工作推进,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办各县(市、区)开展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研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2025年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