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进一步做好黄石多式联运、航线开发运营及构建现代物流体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及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黄政发〔2016〕9号)、《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多式联运专项奖补资金政策的通知》(黄政发〔2021〕2号)、《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班轮航线奖补政策的通知》(黄政发〔2021〕10号)政策内容统一调整为《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港口物流业相关奖补政策的通知》(黄政发〔2023〕11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新政策是在之前我市相关港口物流奖补政策基础上调整修改完善后形成的统一政策。内容包括多式联运、班轮航线、现代物流三个方面:
一、多式联运奖补。
新政策内容包括市域外多式联运与市域内多式联运两个奖补项目。其中,市域外多式联运取消按距离设置奖补标准,调整为按西南、西北、中部三条线路进行奖补,奖补标准统一调整为1000元/标准重箱;申报单位提供国铁铁路运单中的托运人是指在罗家桥站办理国铁发送业务的申报主体,收货人是指以国铁运输方式到达罗家桥站办理收货业务的申报主体;在政策申报周期上,由按月度预付、季度结算调整为按季度申报、半年结算。
市域内多式联运支持公转铁业务,西塞线降低了门槛,调整西塞线年度完成水铁联运载货最低申报标准,新增大冶、阳新内循环线;明确西塞线奖补对象仍然为与黄石新港多式联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企业,大冶、阳新线奖补对象为黄石市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黄石新港往返大冶、阳新线的公转铁业务,规定年度完成水铁联运载货20万吨及以上、40万吨及以上是指集装箱的载货量,不含散杂货;大冶、阳新线规定年度完成水铁联运散杂货100万吨及以上是指散杂货运量,不含集装箱的载货量,奖补标准与西塞线公转铁散杂货业务奖补标准相同;在政策申报周期上,调整为按季度申报,年度结算。
二、航线奖补。
新政策奖补项目包括集装箱班轮航线、散件杂江海直达航线、近洋直航航线、水水中转航线等四个项目。其中,集装箱班轮航线由以往对固定始发班轮航线的支持,调整为保留上海洋山港、南京港、城陵矶港三条航线,每条航线每半年最高奖励26航次。宁波舟山港散件杂江海直达航线为新增加航线,明确奖补标准为8万元/航次。近洋国际直航航线为新增加奖补项目,包括从黄石新港口岸始发直达航线和从武汉港口岸始发挂靠黄石新港直达航线。水水中转航线对40英尺及以上标准重箱的奖补标准由220元/标准重箱调整为185元/标准重箱。申报周期中明确近洋直航按航次结算,其它航线按半年申报、半年结算。
三、现代物流奖补。
新政策支持创建国家A级物流企业、新增车辆运力、新增船舶运力、物流新业态以及快递分中心建设。取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奖励、3A级的物流企业奖励。调整对新获得国家4A、5A级的物流企业的奖励标准。提高对新增车辆运力奖补标准、新增船舶运力奖补标准。新增对市级以上分拨中心建设的奖励;增设对冷链物流、供应链物流、网络货运平台等新业态奖励,明确网络货运平台、供应链物流、星级冷链物流申报主体不重复奖励,三者新晋升相应等级时实行差额奖补。申报主体对网络货运平台、供应链物流、星级冷链物流三个奖补项目不可重复申报,但与国家A级物流企业奖补项目可分别申报奖补。
新政策奖补资金实行财政预算控制,资金渠道全部来源于市级财政支持。新政策保留了三类“一事一议”事项。
新政策有限期为二年,期间可根据航线运营和物流体系构建等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本政策由港口物流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