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我朋友8月14日下午17时左右将手机遗失在出租车上了,下车发现后立即给遗失的手机打电话,司机接电话说10分钟后送到下车的地点,结果等到晚上七点多了还未送到,再给遗失的手机打电话已无法接通。这位出租车司机性质十分恶劣,请你们找到他,严厉处罚。”8月17日,市民焦先生愤怒地向交通综合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何剑锋诉说道。
何剑锋先安抚好焦先生情绪,并了解到8月14日16时40分左右,其与朋友王先生在黄石万达广场上车,17时04分到上窑财富广场下车,微信付款16.4元,未索取车票,下车后发现朋友手机遗失在出租车上(不记得车号),17时20分给遗失的手机打电话,司机接的电话说10分钟后送到下车的地点。等到19点10分还未送到,再给遗失的手机打电话已无法接通,因此来求助于执法一大队。
受理求助后,执法人员立即通过焦先生提供的有限信息,将当天在事发地载客的所有出租汽车进行逐一对比,认真排查,最终成功的找到焦先生与朋友乘坐的车辆,并与司机取得联系。经询问得知,司机按照约定到下车地点后没有碰到失主,后来遗失的手机自动关机无法与失主联系,造成误会,不存在故意不还失主物品的行为。
经过协调沟通,失主王先生和出租汽车司机消除了误会。8月19日上午,王先生拿回失而复得的手机,十分激动,连连对执法人员表示感谢:“真的太感谢你们,你们这么负责,不仅帮我找回了手机,还消除了我和司机之间的误会,给你们点赞!”
自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执法一大队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在岗位实践排民忧、解民困。(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