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市交通运输部门持续深入贯彻市委文明办《关于持续深入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方案》,部署落实《2021年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汇总治理对象、督促限期整改、反馈治理成效、加强信用监管的步骤,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网约车平台定价加价机制不透明、检验机构执行标准不到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落实不力、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落实不到位的诚信缺失问题,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强化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在交通运输领域逐步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经营环境。
一、治理网约车平台侵害司乘合法权益问题。
目前我市共有武汉斑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等8家网约车企业获得行政许可。2022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运发〔2021〕122号),着力规范网约车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健全完善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一是组织专人专班,对全市网约车企业和部分网约车司机代表进行走访调研13次,摸底各网约车平台计价规则和抽成比例。二是督促各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平台网站和我局官方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告企业计价规则,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公开发布。三是定期调度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推动平台公司优化改进本企业计价规则、抽成比例上限等,并试点网约车平台在每次订单完成后,在网约车驾驶员端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实时显示抽成比例。
二、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工程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今年共开展28次在建公路水运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21份。3月份支队执法人员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核查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参建各方始终坚持工程质量安全红线底线思维,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5月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要求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并对未落实的自查整改承诺42份,要求企业整改到位。6月下旬开展了全市在建公路水运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执法检查,并于7月组织了项目整改情况复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于8月组织开展了全市公路水运重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试验检测机构质量体系运行不规范、工地建设中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监管缺失,工地试验室质量体系运行不完善,以及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管理缺失、试验检测人员行为不规范,试验检测数据频率不够,数据失真等问题。检查采取了邀请两位专家参与的方式进行,检查组现场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相关单位迅速完成了改正。12月,支队组织开展全市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原材料及实体质量抽查,委托中交二航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对现场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并对原材料进行取样。试验检测单位将于近期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三、督促推动“一超四罚”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强化“一超四罚”工作,市治超办督促各治超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治超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常态化路警联合治超机制,始终保持路面治理高压态势。组织对全市机动车维修、货运源头企业等进行了摸排登记,明确各行业部门加强源头管控,督促货运企业安装使用称重、视频监控等设备,签订超限超载运输承诺书,拒绝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
2022年,全市共出动交警、交通等执法人员16555人次,累计检测货运车辆76736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870台,卸载货物65588吨,交警处罚826台次,驾照记分4567分。查处并割除(拆除)非法改装车辆336台。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重点源头企业走访宣传650人次,摸排重点货运源头企业277家,机动车维修企业320家,公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60家,签订超限超载、安全生产承诺书445份,处罚货运源头企业6家。约谈外省对外本市抄告的超限运输车辆企业119起,向本省进行源头报抄共61份计986起及外省进行源头报抄共89份计409起。对4名1年内违法超 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进行抄告,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5起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抄告了相关部门;对本市4家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10%的货运企业进行了处理,约谈了企业相关负责人。
四、切实整改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党组会、安委会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0次,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平安黄石建设、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道路运输行业专项整治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落实落地。期间,深入汲取6.23事故教训,对系统内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情况开展督导检查10余次,对基层单位日常管理和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全面排查隐患。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60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函)28份,交办各类问题隐患260个,对5处省市挂牌督办重大道路交通隐患跟踪督促整改,督促84家重点企业填报《自查表》和《自查承诺书》,排查整治安全隐患791起。三是狠抓专项治理。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部位,建立动态监管时时交流群,针对发现的问题随时督促企业和平台运营服务商整改,针对重点时段、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动态监控抽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按照“五种形态”对企业和驾驶员进行处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2022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抽查企业332家次、车辆1229台次,下发通报25期,下达整改交办2次,处罚企业4家;企业运用“五种形态”对驾驶员开展批评教育1240人次,经济处罚166人次、罚款29150元,停班学习24人次。四是强化应急准备。修订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和防汛应急预案实操手册,常态化建立4支138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应急运力100台(客车20辆,货车80辆)及一批应急抢险装备物资,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持续跟踪系统及行业安全稳定情况,及时报送信息。并将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成果与日常养护巡查工作进行有机融合,持续推进普查数据在交通运输领域防范洪涝、地质灾害及衍生灾害等自然灾害风险方面的运用。组织、指导机关及行业开展交通事故救援、车辆自燃、反恐、消防、危化品泄漏等应急救援演练活动46场。五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19批次、951人次,组织全市116家重点企业开展安全教育专题培训。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运用会议、宣传栏、组织观看警示片等方式,借助微信群、QQ群、出租车、公交车LED显示屏等载体,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大节假日等时机,深入车站、社区、企业等重点场所,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集中宣传,受众达万余人,大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