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北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总体工作部署,根据《全省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市正式启动2025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围绕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可能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主要包括:
1.项目谋划问题。项目前期调研或论证不充分,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决定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分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
2.项目实施问题。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或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等。
3.项目资金使用监管问题。审核把关不严,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超范围、超额度列支项目管理费;违规支付中介费用等。
4.项目管护问题。未按规定进行管养工作交接,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管护不力导致项目低效、闲置;违规处置资产等。
5.违纪违法问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贪占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审计及资金拨付;在项目建设中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
6.其他问题。领导干部在项目建设中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或乱作为,以及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中的其他问题。
整治范围:2022年以来由政府投资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组织实施且申报省级奖补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举报电话:市整治工作专班 0714-6203868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科 0714-6266096
举报邮箱:4085855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