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总体规划修订(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7 09:34   来源: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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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发布黄石港总体规划修订(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信息,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述

(一)规划背景

黄石市地处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是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重要节点、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鄂东区域中心城市,为国家沿江开放城市、内河主要港口、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是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长江黄金水道、武九铁路、沪渝高速、大广高速在此交汇,通江达海、临港临空,港口发展基础坚实、区位资源优势突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湖北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把打造“水运上的湖北”作为支点建设重要支撑,着力推动黄石港的战略支撑作用和绿色智慧化转型,开展黄石港总体规划修订是必要的。具体体现在:一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亟需黄石港抢抓政策机遇,加快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支点建设。二是打造都市圈重要增长极,亟需黄石港提升枢纽能级,夯实武汉都市圈水运发展的核心作用。三是服务省市重大产业发展,亟需黄石港释放吞吐效能,筑牢临港产业集群发展物流保障根基。四是践行绿色智慧发展理念,亟需黄石港升级发展模式,打造内河绿色智能多式联运示范标杆。

(二)规划范围和水平年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黄石市域内长江干流以及富水、大冶湖湖区等港口岸线及相关水陆域,其中长江干流岸线 76.87 公里,重点支流富水岸线158 公里。

2、规划水平年

基础年:2025年,水平年:2035年。

(三)港口性质

黄石港是国家内河主要港口、一类开放口岸、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是长江中游铁水联运核心枢纽、大宗商品储运基地、武汉都市圈东向开放桥头堡,是服务黄石及鄂东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开放与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物流载体与开放平台,是集水路运输、多式联运、外贸通关、智慧绿色、临港产业服务功能于一体、港产城融合的现代化综合性内河物流枢纽港、贸易港、产业港,支撑黄石建设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奋力打造鄂东区域中心城市,助力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四)规划方案

1、岸线规划

根据规划范围内有关岸线的水陆域条件、开发利用情况、腹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统筹考虑与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规划、沿江产业及园区布局、水利防洪、综合交通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黄石港共规划港口岸线 8 段。

到 2035 年,黄石港共规划港口岸线总长为 21298.9 米(含船

厂岸线 775 米),保留已利用港口岸线 9628.2 米。其中:长江港口岸线长 18298.9 米,已利用 9381.2 米;富水港口岸线 3000 米,已利用 247米。

2、港口总体布置规划

综合分析黄石港的资源条件、发展需求、港城关系、国土空间规划等,基于港口资源分布、港口属地化管理、港区合理布局与集约化发展等综合考虑,本次规划将黄石港划分城区港区、棋盘洲港区和阳新港区3个港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的环评工作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在区域特别是港口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规划方案分析、公众意见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制约港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影响因素,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而分析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黄石港总体规划修订(2035年)方案提出调整意见及环境保护措施。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认为这个规划方案是否合理?

(2)您认为本次规划环评应关注哪些环境问题?

(3)您认为规划评价应加强哪些措施以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意见反馈

可以通过留言、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和规划环评单位反馈您对本次规划调整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环评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编制、实施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反馈意见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一)规划编制机关

单位名称: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王文博           电 话:13872104512

(二)规划环评单位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联 系 人:熊工           电 话:027-87336416邮 箱:7042245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