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水平,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的经营行为,提升平台服务商的本地化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我市道路运输车辆获得持续、稳定、优质的卫星定位平台本地化服务,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鄂交运[2014]403号)、《关于做好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2014]447号)要求,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需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卫星定位平台
(一)湖北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平台。
(二)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述2个平台以下统称服务平台。
二、参与我市本地化服务平台服务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经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备案并公告的平台服务商。
(二)必须在黄石市设有分支机构、售后服务网点(非代理机构);
(三)在黄石市具有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非自有产权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必须配备必要的电脑、网络、电视墙等办公设备设施;
(四)在黄石本地必须长期驻有平台服务从业人员(人员数量应与其提供平台服务的数量相适应),能够为黄石本地用户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及维护等服务;
(五)设立本地7×24小时监控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提供本地服务电话(或400、800电话)坐席,能够保障企业、用户和管理部门对车辆管理的实时查询、咨询服务;按安装车辆数的3%备足备用车载设备(在所安装设备出现故障时,服务现场未能及时修复情况下,免费提供备用设备,已确保车辆实时在线)
(六)相应的服务平台须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且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告目录。
能实现我市运管部门的个性化的平台监控需求。
(七)卫星定位装置。应为北斗双模一体机的终端,必须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且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车载终端公告目录,通过与相关政府监管服务平台的对接联调测试,具有调度信息显示和打印功能,能通过语音播报方式下发提示信息告知驾驶员;
(八)服务能力。有丰富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经验。
(九)监督管理。无条件接受我市运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报表。
三、进入黄石开展本地化服务的程序
(一)提供资料。拟在黄石市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平台社会化服务的运营商应向黄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交以下资料:
1、平台服务商申请书(原件);
2、黄石分支机构与总公司(集团公司)关系的证明材料、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授权运营服务证明以及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为子公司的,总公司必须控股51%以上。)
3、平台服务商在湖北省运管局备案资料、备案批准表(复印件);
4、平台服务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黄石市分支机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平台服务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黄石市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平台服务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黄石市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在黄石区域内的运营服务方案(包括在黄石市拟设服务机构、办公场所的配置、售后服务网点及从业人员信息等证明材料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其中“服务格式条款”应符合合同法规定,通常应包括服务的项目、种类、服务费标准、收取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内容应清晰完整,且服务条款中不应使用责任模糊词语。同时,明确本地7*24小时监控中心工作职责和服务流程及服务电话号码,确保企业、用户和管理机关对车辆管理的实时查询、咨询服务);
11、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签订的购房、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12、从业人员的公司证明文件(用工合同、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3、监控平台标准符合性审查检测报告(服务平台须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且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告目录及与平台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服务平台联调证明的复印件);
14、卫星定位终端符合性审查检验报告(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且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车载终端公告目录及车载终端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5、接受我市运管部门监督的承诺书。
(二)组织核准。
黄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组成专家组对申报资料及运营商本地办公场所进行逐项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在各运管机构办证大厅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机构的名称、黄石机构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24小时服务电话、车载终端设备品牌及型号、价格及服务承诺等)
(三)开展运营。
符合本方案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按照所报备的运营方案在黄石市区域(含大冶市、阳新县)内开展运营服务并接受黄石运管机构的监督。
根据《湖北省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考核办法》我局将每半年对服务商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局。
四、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已准入的平台服务商按上述要求向黄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供相关资料。
2015年4月7日